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再提高
我市持续织密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为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对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调整。
据悉
自2025年5月1日起
各县(市、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每人每月提高10元
除永济市、河津市城乡低保标准统筹外
其余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照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同步调整
永济市、河津市城乡低保标准统筹后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统筹后的1.3倍调整
集中供养对象照料护理标准
全自理每个月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10%调整
半自理每个月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25%调整
全护理每个月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0%调整
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要求各县(市、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的发现认定工作,努力做到保障对象纳入到位、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原标题:《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