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本刊记者 朱玉芳 中国青年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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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中国青年》杂志2024年第7期
创新机制,司法为民
——记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
文—本刊记者 朱玉芳
2019年4月,厦门成立全国首个实体化运行的金融司法协同平台——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简称“中心”),中心由厦门中院、思明法院和人行厦门市分行、金融督管总局厦门监管局、厦门证监局、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办6家单位共同组成,联合派驻80余名专业人员协同办公,充分发挥6家协同单位的职能优势,融合开展金融纠纷协同化解、金融权益协同保护、金融风险协同防控、金融产业协同促进、金融法治环境协同优化“五位一体”协同工作,推动“金融司法+金融监管+金融自律”协同机制创新升级。2023年9月,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被认定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集体
面对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走进位于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首先来到诉讼服务大厅,映入眼帘的是开放式柜台,民商事立案、执行立案、缴退费等事项在这里可以一站式办理。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立案团队负责人、青年法官曾臻介绍,有别于一般装有玻璃隔板的窗口,开放式柜台是为了让当事人和工作人员更好地进行无障碍交流,避免听不清、问不明、材料传递不便等情形。“立案窗口是人民法院的‘第一窗口’,也是面向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我们希望从这里开始,就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作为全国首创的金融司法协同平台,中心组建了高度专业的审判执行团队,以厦门中院和思明法院金融审判庭为基础,抽调全市法院金融审判骨干,组建了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的审判执行团队。在确保审级依法独立的前提下,强化立审执调工作衔接,公正高效地集中处理全市金融案件。
2022年初,曾臻正式到中心立案团队工作,主要负责立案审查等工作。在她看来,中心把全市的金融类纠纷集中到一起审理,不仅提高了效率,还通过前期风险提示和调解工作,防控金融风险,把金融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社会治理作出司法能动的贡献。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立案团队法官曾臻 朱玉芳 摄
根据中心繁简分流审判工作的需要,曾臻带领团队在立案审查阶段不仅进行繁简案的区分,还要引导当事人将简案按被告送达地位于本地、外地和诉讼标的额属于小额、非小额进行分批整理,分批次立案将便于后续送达、排庭工作的开展。他们同时做好诉前调解引导工作,将大量纠纷引导至前端先行调解。
和曾臻交谈时,她总是面带微笑,娓娓道来。十多年的工作经验锤炼了她的专业素质,她总能在沟通中迅速准确地了解当事人的诉求。
“精准把握各类金融纠纷立案审查要素,精通各项业务,这是我们团队的必备技能。”曾臻说,“不止于此,我们还要有司法为民的意识和细致的工作态度。”
“如我在诉”是她一直践行的工作理念。中心立案团队共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35岁以下青年4人。在曾臻眼里,年轻人更有活力,更有想法,她鼓励年轻人多思考“我的工作怎样做,能够对当事人更好更便利,能够为后续的审判做更好的衔接跟服务”。
多年来,每一阶段的工作都对曾臻提出新的要求,不断地激发她工作上的热情。如今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诉讼服务逐渐向现代化转型,中心自主开发了“厦门金融司法协同智慧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立案、线上开庭服务;同时,实现线上缴费退费,持续开展电子送达工作。曾臻带领团队充分利用智慧平台,在诉讼服务上让当事人少跑路,让他们感受到金融司法服务的便捷高效。2023年,中心受理各类金融纠纷近两万件,标的达到200余亿元,线上立案率、电子送达率均达到95%以上。
“通过我们的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我们希望当事人来这里没有求人办事的感觉,能够感受到司法便民,更有司法获得感,他们的认可反过来也给我们带来了成就感。”曾臻说。
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多元协同化解”是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成功打造的“诉调一体”的新模式,许多金融纠纷经立案审查后,先移交至中心设立的全国首个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做调解,并由中心法官指导工作站进行协同化解。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位于诉讼服务大厅的一侧,墙上挂着多面致谢锦旗。站长吴月玲有着多年的银行从业经历和调解经验,她介绍,目前由4家金融行业协会派驻45名专、兼职调解员,以及2家社会化运营的调解组织联合开展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形成“一站四会双循环”的创新模式,年均化解金融纠纷2800件,标的23亿元。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金融投资产品纠纷等,与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找出争议点,求同存异,画出一个最大同心圆,为当事人纾困减负、为金融消费者维护权益,让他们在感受到法律公平与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调解工作所传递的和谐与关爱,这是工作站一以贯之的核心追求。此前,因某金融机构私募产品爆雷导致多名投资者血本无归,投资者们在与金融机构缠闹数年未果后,不得已诉至中心。因纠纷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投资亏损多、双方分歧大、调解难度高,中心法官、调解员、监管部门负责人做了大量工作,厘清该私募产品项目的损失原因、责任认定、损失划分等问题,消弭各方矛盾,让投资者接受“买者自负”的投资风险,也劝说金融机构履行“卖者尽责”的社会责任,最终协助投资者追回了3500余万元的投资款。
郑清娇作为中心调解工作的年轻力量,参与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的化解。2023年,她初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时,一桩“外卖骑手与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引发了她的思考。一位外卖员在送外卖过程中意外身故,其父母就赔偿问题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从外地赶到厦门想为孩子“讨个说法”。调解过程中,郑清娇了解到这位外卖员还不满20岁,父母均是农民工,且父亲多年患病,仅靠其母亲一人支撑家庭……从法理上讲,骑手无证驾驶是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但从情理上讲,父母失去独子犹如晴天霹雳,对本已困窘的家庭无异于雪上加霜。作为调解员,郑清娇深刻体会到,社会需要和谐稳定,特殊的家庭需要特别的关爱。因此,她积极寻找法理与情理的平衡,协调保险公司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并承担诉讼费用。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调解员郑清娇
通过这桩案件,郑清娇感受到:“调解工作不仅是解决纠纷,法理之外还有情理,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要予以每一个个体尊重和关怀。这也是我从事这份工作的初心。”
“95后”法官助理林怀瑜对此也深有体会,2023年7月加入中心审判团队后,他深刻感受到整个团队把“如我在诉”的理念真正贯彻到了日常工作中。入职不久,他就遇到了一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因拖欠还款被银行起诉,情绪一度失控,先后给审判团队打来三十余通电话,甚至扬言要来中心堵门闹访。面对被告的情绪宣泄,林怀瑜始终耐心地倾听,并详细记录其诉求与不满。在交流过程中,他发现被告其实有积极还款意愿,只因家庭变故、当下经济拮据还款困难,于是第一时间向法官反映情况,向原告提出调解建议,最终促成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
“倾听,让当事人感受到被尊重,也让他意识到我们确实想帮他解决问题。”林怀瑜说,“如果缺乏沟通、释法答疑工作不到位,当事人可能会加深误解,甚至仅因不忿就提起上诉,乃至采取非理性手段,进一步激化矛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端倪阶段,不仅减轻群众诉累,也缓解审判压力。”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审判团队法官助理林怀瑜 朱玉芳 摄
对林怀瑜来说,在中心的工作充满了挑战性,不仅做法官助理、书记员,还要兼职内勤工作,工作量大且繁杂,但他说:“比起累,更多时候是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还有更多工作需要去做、去学习,跟上前辈的步伐,为成为一个好法官打下基础。”
多做一点,多奉献一点
作为全国首创的金融司法协同平台,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机制创新被写入“中国改革2020年度50典型案例”、2022年《中国改革年鉴》以及最高法院首次出版的《中国金融司法报告》,金融司法“协同”模式的影响不断向外辐射,中心吸引了诸多单位前来实地观摩和学习。执行团队的执行员林秋虹性格活泼外向,除了本职工作以外,还是中心的一名讲解员,多次为到访来宾介绍展示中心的创新举措。多地金融法院、金融法庭到中心参观调研后,借鉴厦门模式,先后成立当地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某地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在成立一周年之际还特地向林秋虹发来了消息。
2022年林秋虹来到中心工作时,正值中心以厦门第一的成绩获评“2020—2022年省级青年文明号”。“在这样一个朝气蓬勃的先进集体里,我觉得很自豪。”林秋虹说,“很多的事情可能不是本职的工作,但是大家都愿意多做一点,为这个集体多奉献一点。”在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中,林秋虹主动参与“小法官”夏令营金融司法专场活动的策划和举办,带领少先队员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孩子们体验法官、书记员、法警、律师、原告、被告等角色。此外,林秋虹还是中心的“主播担当”,多次在法拍直播和金融纠纷诉源治理专场直播活动中担当主播。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执行团队法官助理林秋虹 朱玉芳 摄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负责人张宏伟长期关注青年的成长成才,面对司法改革和自身职业发展,他了解青年也有着不少困惑。比如,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落差感。当真正走进法院大门,他们更多面临的是“事多、钱少、人累”以及当事人的不信任,甚至无理缠闹。比如,员额制改革带来的焦虑感。青年干警名额减少,大部分人只能作为司法辅助人员,职业规划的不确定性,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焦虑感。他表示,理想坚守和责任担当是法院青年干警不可或缺的品质,中心将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高业务能力素质,营造积极健康的工作环境,加强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引导和激励法院青年干警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不断奋发向前,积极投身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事业中。
原标题:《创新机制,司法为民——记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