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抓紧申报,2025年1月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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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有关规定,对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按照社会单位主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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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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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凡符合《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均应主动向本单位所在行政辖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备案。如单位符合界定标准未申报,发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单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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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途径及方式

请拟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并将纸质盖章件报送至淮阴区消防救援大队或将纸质盖章扫描件发至淮阴区消防救援大队邮箱。联系单位及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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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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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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